印尼发布大宗商品出口管控计划细节(1) 作者:EkoListiyorini和ChandraAsmara (彭博社)--根据周五公布的规定,印尼政府要求战略大宗商
- 序号:033
- 星球链接:打开网页
- 附件:图片 0,音频 0,文档 0
- 音频文件:无音频
图片
无图片
正文
印尼发布大宗商品出口管控计划细节(1) 作者:EkoListiyorini和ChandraAsmara
(彭博社)--根据周五公布的规定,印尼政府要求战略大宗商品只能由国有企业作为产品所有者或唯一中介进行出口。
在初始阶段,该规定将适用于煤炭、棕榈油和铁合金
根据政府通讯社的另一份声明,该政策涵盖的商品包括毛棕榈油、精炼漂白脱臭棕榈油、食用油、废弃食用油和棕榈油副产品
该政策涵盖的其他产品包括无烟煤、烟煤和镍铁
根据该规定,在下一阶段,政府可能会根据协调会议的结果,将该政策扩大到其他商品
出口国企可以设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设定合理的利润空间
对于与政府就投资、撤资以及国内加工或精炼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公司,可以给予豁免
5月20日签署的规定将于6月1日生效,该政策将在三个月后进行评估
出口国企将审查6月1日前签署的仍在执行中的销售合同
总体总结
主题正文
- 印尼发布大宗商品出口管控计划细节(1)
- (彭博社)--根据周五公布的规定,印尼政府要求战略大宗商品只能由国有企业作为产品所有者或唯一中介进行出口。
- 根据政府通讯社的另一份声明,该政策涵盖的商品包括毛棕榈油、精炼漂白脱臭棕榈油、食用油、废弃食用油和棕榈油副产品
- 根据该规定,在下一阶段,政府可能会根据协调会议的结果,将该政策扩大到其他商品
- 出口国企可以设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设定合理的利润空间
- 对于与政府就投资、撤资以及国内加工或精炼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公司,可以给予豁免
- 5月20日签署的规定将于6月1日生效,该政策将在三个月后进行评估
- 出口国企将审查6月1日前签署的仍在执行中的销售合同